1.参展商必须保证自己的展品、包装和其他宣传材料等,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包括知识产权(商标、版权、设计、名字、专利权)等,参展期间如被投诉,此间由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投诉的参展商负责承担。
2.参展商可在展台内散发资料,但不能在通道或展厅其他公共部位散发资料。
3.所有展台必须在12月14日下午16:00以后才允许开始拆馆,为保持展会统一形象,任何参展商不得提前撤展。撤展时除留下标准摊位外,参展商须撤出一切物品,撤展时限之后滞留在馆内的物品,组委会有权处理并由滞留者承担相关费用。
4.展览期间公共区域的清洁由会展中心负责,每天闭馆以后进行。请参展商保持展台内的清洁。
5.参展商须于开馆前30分钟就位,闭馆时须等观众清场后再离开,以免展品丢失。
6.应妥善保管好贵重和私人物品。展会将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但组委会仍建议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如发生失窃,请及时与组委会或展馆保安部联系,保安部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组委会和展览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7.参展商不得在展位内超量堆放展品,摆放展品不得超出展位范围。
8.严禁在电梯、楼梯口等安全疏散通道上摆设任何物品。
9.标展企业不得自行拆除展板、展架、损坏展板、展架、洽谈桌、椅等展具要照价赔偿;
10.参展单位在大会开幕前24小时未报到,又未作任何解释者,大会组委会有权将展位安排它用。
11.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违者没收展品并追究责任。
12.如以大会名义制作宣传品,须经大会组委会批准。
13.展馆内一律禁止吸烟。
1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否则组委会有权将其撤出展馆。
15.组委会有业务维护各参展商的利益,如有疑问、困难均可联系组委会。
16.参展企业须遵守展馆及组委会其它方面的规定为保险所以参展商的利益及安全,参展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展会安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其已缴费用,同时,违反者要承担其所造成的损失。
